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科技局、财政局,各地州市科技局、财政局,自治区有关部门、高校科研(技)处,区属各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发布2013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办农〔2013〕11 号)精神,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制订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3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请有关单位根据指南并结合实际,认真做好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地州(市)科技局会同本级财政局务必于2013年3月31日前,将项目简介(包括:项目已有的核心技术,本次项目申请需中试、转化的主要内容、创新点、技术水平,项目在农业生产中的主要用途及应用范围等)、项目推荐表(附件2)及相关附件(成果证书、专利证书、相关部门检测证明等)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光盘)分别报送自治区科技厅农村处、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处(各地州市财政局通过自治区财政厅内网报送电子版材料,自治区级各科研院所高校报送光盘)。
2.每个推荐单位推荐项目不得超过4个,同时报送地州(市)科技局、财政局的推荐函,并确定推荐项目的优先顺序。
3.自治区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科技厅择优选择35个项目进行专家评议,会同财政厅最终确定24个项目向科技部、财政部推荐,其中包括重大项目1项。
联系方式:
自治区科技厅:王强 熊卫华 潘志军
联系电话:0991—3692094 0991—3828086
传 真:0991—3835442 0991—3828889
电子邮箱:ncc3822204@126.com
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0号附7号 邮编:830011
自治区财政厅:运京雷
联系电话:0991—2827410
地址:乌鲁木齐明德路15号 邮编:830002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3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推荐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2013年国家农转申报指南财政会签通过稿.doc
2013年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