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定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的复函

发布日期:2013-09-27    浏览次数:3

粤办函〔2013〕547号

  省外经贸厅:

  你厅《关于上报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拟认定名单的请示》(粤外经贸服字〔2013〕21号)收悉。省人民政府同意将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市认定为广东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将广州开发区、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珠海南方软件园、莞城科技园、肇庆市综合性生产服务业集聚区(华南智慧城)认定为广东省服务外包示范园区。请你厅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意见》(粤府〔2012〕88号)有关要求,会同省有关单位和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加强对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的指导和服务,抓紧研究完善促进上述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为我省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作出新的贡献。

省府办公厅

201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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