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更新完善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评审专家库的通知》(国科交函字〔2014〕142号)(附件1)要求,我厅将开展清理专家库、确认专家信息和补充推荐新专家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专家库清理
根据科技部要求,同行专家、国际科技合作管理专家、企业技术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科技发展战略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我厅将根据年龄要求,对现有专家库中超龄专家,作出库处理。若申请保留,请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至我厅电子邮箱。
二、专家信息确认
仍能继续担任专家的人员进行个人信息确认和更新,请重点核对专家单位、职称职务、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若需更新信息,填写专家信息变更汇总表(附件2)。请将附件2的word文档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我厅电子邮箱;若不需要更新信息,也将专家信息变更汇总表(“信息变更内容”栏,填无)发至我厅电子邮箱。逾期不发送者,将作自动出库处理。
三、补充推荐新的入库专家
此次补充推荐新的专家包括同行专家、国际合作管理专家、科技发展战略专家、企业技术专家,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遴选条件见附件3),登陆“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网”(http://www.istcp.org.cn),完成网上填报,并填写补充推荐专家信息表(附件4),请将附件4的word文档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我厅电子邮箱。
以下四类专家优先入选:一是科技型企业、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总工程师、技术总监等企业技术专家;二是主持并较好完成国合专项项目的负责人;三是在其专业领域内有着较高学术威望,熟悉国际科技合作,承担过国家重大工程、国家科技计划重大项目或国际大科学工程及研究计划项目,或担任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国家工程中心主任职务的高水平专家;四是入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千人计划”及“青年千人计划”)且回国工作时间达两年以上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做细做实此项工作,于12月15日16:00点前完成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网(http://www.istcp.org.cn/)中V3.0系统填报和相关表格的电子邮件报送。
联系人:
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 徐兴 0571-87054043
电子邮箱 xuxing@zjinfo.gov.cn
附件:
1、科技部《关于更新完善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2、专家信息变更汇总表
3、国际科技合作专家遴选条件
4、补充推荐专家信息表
5、专家信息网上填报方法和要求
6、各单位推荐的已入库专家名单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