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委关于申报2013年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2    浏览次数:2

沪科〔2013〕6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上海科技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原始创新和自由探索研究,培育科技创新人才,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市财政预算制的要求,市科委启动2013年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支持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优先支持以需求为导向的能源、资源环境、生命科学、信息、新材料等领域及交叉科学的研究。

  二、资助类别和对象

  基金项目分为青年和面上两类。青年项目注重培育有潜力的年轻科技人员,主要资助32周岁(含)以下且未有省部级(含)以上项目主持经历的青年科研人员;面上项目鼓励原始创新和自由探索,一般资助副高(含)职称以下未有省部级(含)以上在研项目的中青年科研人员。

  三、申报条件

  1、所申请的项目应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研究价值,理论依据充分,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可行,考核目标具体。

  2、申请人条件:

  (1)具备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研究能力的在岗科研人员;

  (2)优先支持职称为副高及以下的中青年科研人员;

  (3)青年项目资助32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科研人员;

  (4)已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省部级(含)以上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科研人员以及在站博士后,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3、每个项目只能有一个依托单位和一位项目负责人,一位科研人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的申报。项目负责人每年投入项目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4、2012年未获得过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单位本年度申报总数不超过3项。

  四、资助年限、强度

  基金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资助额度为10万元/项。

  五、申报方式、时间及地点

  1、本通知公开发布,申请人可以在“上海科技”网站上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按规定的格式,认真、如实填写《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在网上填报截止时间前提交。

  2、依托单位应认真组织遴选,择优推荐,并在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前将在线打印的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一式3份和加盖公章的《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一式2份,统一报送至集中受理地点。本基金项目不接受个人申请。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印刷和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3、为充分发挥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作用,做好择优推荐工作,本年度在网上申报系统中,继续设置依托单位网上预审环节。依托单位审核的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4、本基金项目网上填报时间为2013年3月22日至4月15日16:30,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13年4月15日、1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下午4:30。

  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5、项目联系人:刘育太、何晓君、董潋滟

  联系电话:63875151转693、665

  E-mail:pm@cae-shc.gov.cn传真:33085464

  6、书面材料集中受理地点:

  上海市钦州路100号(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1号楼1楼受理大厅

  联系电话:33637937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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