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信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产业跃升计划的实施,加快吉林省企业管理现代化步伐,现就2013年企业管理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申报范围是吉林省内企业及为企业管理创新提供咨询和服务的机构。
申报专项资金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公司成立3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75%以下,企业纳税情况良好,拥有独立会计核算部门。
(三)具备实施项目的能力。包括:有专门的企业管理部门和人员,有自主资金来源,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
(五)申请项目的企业(除中央企业外)应已纳入吉林省财政企业信息库,并在2012年连续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企业月报。
二、项目重点支持方向
201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加强产品创新、品牌创新、产业组织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因此,2013年管理创新专项资金要集中力量,保证重点工作,在保增长上下功夫,使用方向重点向品牌创新、产业组织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的项目倾斜,并对重点企业的食品追溯系统等先进管理手段进行支持。
三、申报项目的基本标准
项目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标准:
(一)项目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和现实意义。鼓励面向企业管理工作的实际,开展能够切实改进企业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能够产生良好运行效果的实用性项目。
(二)项目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以企业管理现代化为方向,鼓励具有带动及辐射作用的前瞻性项目。
(三)项目设计科学合理。项目的运作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思路清晰,方案科学。
(四)项目具有很强的可行性。项目申请单位对申报项目有充分的准备,有完成项目所必须具备的各种条件。
(五)项目申请经费及经费预算安排合理。
四、申报材料和程序
(一)申报材料
凡是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均应提交由甲级资质的评估(咨询)机构出具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填写企业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创新)项目申请书(见附件),附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出具项目进度证明(资金使用情况)。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单位(包括中、省直企业)应按属地关系,向所在市(州)工信部门申报,经当地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初审后,联合行文上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各市(州)要推动县(市)企业管理创新,扩大项目的覆盖面,按不低于60%的比例申报县(市)项目。
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对各市(州)推荐项目审核筛选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拟定支持的项目和资金使用计划,报省级专项资金审核委员会审批。
五、申报要求及上报时限
(一)请各地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开展项目申报工作,认真填报项目信息(见附件),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省工信厅(两份)和省财政厅(一份),并将电子版报省工信厅企业处E-mail:td9488@yahoo.com.cn。
(二)请各地主管部门严格审核申报材料,保证内容详实、数据准确、项目可行。企业要拿出项目的具体思路,发展规划的想法,资金筹措的来源和安排,保证可研报告质量。
(三)专项资金为引导资金,企业不得用于学术和理论研究,只能用于企业管理方面的实施与应用。企业应配套项目前期基础设施、设备和后续项目实施、应用、推广、维护和软件升级开发资金。
(四)原则上应具有项目合作单位,共同承担项目的实施。用于合作方的管理咨询费用不得超过引导资金的50%。
(五)企业管理是“一把手”工程,申报项目的企业“一把手”要重视和认可,并签署意见,专家论证答辩会要求“一把手”参加。
(六)申报项目的企业当年未获得其他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已获本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在以后两年内,或项目未完成前,不得再次申请本专项资金。
(七)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3日。
(八)项目推荐申报所需相关附件可登录相关网站下载。省工信厅网站网址:http://gxt.jl.gov.cn,省财政企业信息网网址:http://www.jlcztqyxxw.gov.cn。
联系人:省工信厅企业处田源,电话:0431-88939037,省财政厅企业处张利,0431-88550565。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财政厅
2013年3月15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