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第20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1    浏览次数:2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第20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黔经信技质〔2013〕12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第20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54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第20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符合重点认定领域(见附件1)。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编写申请材料的相关要求,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2、3、4)。

  二、地方企业向所在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报送申请材料。

  三、请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本地区推荐申报企业材料(一式五份)于4月25日前报送至我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省政府大院5号楼242室)。

  四、中央在黔企业及省属企业可直接将申请材料报送我委。

  联系人:张沁莉、胡灿华,电话:6813038、6812648。

  附件:1.2013年重点认定领域

  2.申请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3.《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4.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附件1-3-21.pdf                 附件2-3-21.pdf                           附件3-3-21.pdf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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