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监局关于组织开展本市2013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1    浏览次数:2

沪安监规科〔2013〕25号

各控股(集团)公司,各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实施“科技强安”战略,强化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3〕13号)部署和要求,市安全监管局决定在本市范围组织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和冶金等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防治为着力点,重点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重大共性技术难题,开发关键性实用安全技术装备。

  二、遴选程序

  (一)单位申报。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单位自愿申报,填写《2013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建议书》(以下简称项目建议书,格式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安全监管局。

  (二)初审推荐。市安全监管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在申报书中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申报材料及项目汇总表一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三)专家评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有关媒体上公告。

  三、申报流程

  2013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如下:

  (一)注册。申报单位在网站(网址:http://www.nios.com.cn)上进行注册,相应注册要求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

  (二)在线填写申报材料。申报单位以附件形式上传Word格式的项目建议书,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推荐单位。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当如实、详细地填写项目建议书有关内容,纸质材料须与电子数据一致。申报单位提交的相关文件、证书、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应当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请各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于2013年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连同电子版报送我局规划科技处。项目建议书电子版请在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hsafety.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

  附件:2013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建议书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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