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7    浏览次数:2

各市经信委(不含宁波):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3年(第20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542号)要求,为做好2013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企业须符合《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和国家《2013年重点认定领域》。

  二、请各市经信委认真组织本地区(含所属县、市)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对申报材进行审核、汇总后于4月20日前行文上报我委,并将推荐企业的申请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含电子文档)报送我委。汇总表须注明推荐企业所属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编写申请材料的相关要求,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有关通知及要求可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www.ndrc.gov.cn)或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zjjxw.gov.cn)下载。

  三、我委将根据各市申报情况,会同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同时商请省财政厅、杭州海关、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根据相关条件和要求对上报企业进行核查,并在此基础上选择优秀企业技术中心推荐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省经信委联系人:戴炳鑫,联系电话:0571-87058261,e_mail:jszx@zjjxw.gov.cn。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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