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委(不含宁波):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3年(第20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542号)要求,为做好2013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企业须符合《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和国家《2013年重点认定领域》。
二、请各市经信委认真组织本地区(含所属县、市)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对申报材进行审核、汇总后于4月20日前行文上报我委,并将推荐企业的申请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含电子文档)报送我委。汇总表须注明推荐企业所属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编写申请材料的相关要求,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有关通知及要求可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www.ndrc.gov.cn)或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zjjxw.gov.cn)下载。
三、我委将根据各市申报情况,会同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同时商请省财政厅、杭州海关、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根据相关条件和要求对上报企业进行核查,并在此基础上选择优秀企业技术中心推荐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省经信委联系人:戴炳鑫,联系电话:0571-87058261,e_mail:jszx@zjjxw.gov.cn。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