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物联网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02    浏览次数:2

粤府办〔2013〕5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物联网发展规划(2013-202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1月27日

广东省物联网发展规划(2013—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7号),加快我省物联网发展和“智慧广东”建设,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我省物联网发展起步早、势头好,近年来物联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新型业态加快发展,行业应用日益深化,自主创新能力稳步提升,产业规模持续壮大,物联网发展总体水平在全国领先。2012年,全省固定宽带网络和3G以上无线网络覆盖所有行政村;物联网相关专利申请量和技术标准发布量达1216项;物流与供应链领域重点企业射频识别(RFID)应用普及率达36%;物联网应用在生产制造、公共管理、社会民生等领域广泛渗透;物联网产业市场规模超过1300亿元,同比增长超过30%。但我省物联网发展也面临着关键共性技术研发能力不强、集成创新不足、市场对产业发展引导不够、大规模应用市场尚未形成等问题。当前,物联网在全球范围内迅猛发展,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已成为引领人类生产方式、社会管理和社会活动模式变革的重要因素,对我省加快发展物联网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和“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加快物联网产业集聚为重点,加强统筹规划,创新服务模式,优化发展环境,全面深化物联网在我省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应用,着力打造珠三角世界级智慧城市群,建设“智慧广东”。

  (二)基本原则。

  统筹协调。加强顶层设计规划,统筹推进物联网技术、产业、应用等的协调发展。加强政府引导,强化部门、行业、区域间的协作协调,注重资源整合,形成发展合力。

  应用引领。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以市场应用为先导,带动物联网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规模化发展。在竞争性领域,坚持物联网应用推广的市场化,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创新发展。推动物联网与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创新。结合不同行业需求推进物联网应用、管理及体制机制创新,引导技术、产品、软硬件和服务融合发展。

  安全可控。推进信息安全系统与物联网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加强物联网重大应用和系统的安全测评、风险评估和安全防护,保障物联网信息安全。

  (三)发展目标。

  力争在3-7年内,将我省建成国内领先的物联网产业集聚区、全国物联网集成创新高地、全国智慧应用先行示范区、国际物联网区域连接中心,打造世界级的珠三角智慧城市群,基本建成“智慧广东”。

  到2015年,物联网产业规模保持全国领先,物联网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物联网与传统产业进一步融合,物联网技术在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领域逐步拓展,智慧城市试点取得初步成效,珠三角世界级智慧城市群框架初步形成。全省网络覆盖、网络速率接近先进国家水平,固定宽带普及率达到30%.珠三角地区公共区域实现无线局域网(WLAN)全覆盖。物联网领域专利受理量和技术标准发布量超过1500项。机器对机器(M2M)应用终端数量超过2000万台,物流与供应链领域重点企业RFID应用普及率达到40%.物联网产业市场规模达280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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