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发改委:
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第20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542号),现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和《通知》要求,抓紧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根据国家《重点认定领域》和企业申报基本条件,认真做好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遴选和推荐工作。重点考察四项核心指标,即:2011年评价得分70分以上、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500万元、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150人、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
二、请你们指导企业按照《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要求,抓紧编制申请材料初稿,于4月10日前汇总(一式三份)并行文上报我委。我委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确定上报名单。拟上报国家的技术中心申请材料(一式五份附电子版)于4月30日前报送我委,逾期视为放弃。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后,上报国家发改委。
三、各申报企业填报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中的每项数据,均应提供相关附件和证明材料。
特此通知。
联系人:曾子玲、李 益、邓小云
电 话:89990847 89990846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第20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