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关于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03    浏览次数:1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商务)、住房城乡建设(城管、市政、环卫)、环境保护、卫生、农业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粤府办〔2012〕135号)要求,为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解决餐厨废弃物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变废为宝,化害为利,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卫生厅、农业厅组织开展城市(县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处理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餐厨废弃物具有明显的资源特性和污染物特性,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利用,变废为宝,化害为利,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也是解决餐厨废弃物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措施之一。我省饮食服务业发达,酒店、宾馆、酒楼、餐厅、单位食堂以及家庭等每天都产生大量餐厨废弃物,因此,建立完善回收运输、集中处理等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对其进行资源化利用,用于生产沼气、工业油脂、生物柴油、肥料等产品,从源头上杜绝用“地沟油”加工食用油的非法行为,避免将餐厨废弃物直接作为饲料进入食物链,有效解决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或进入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问题,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为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 主要目标

  探索建立适合我省特点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法规、政策、标准、监管体系、技术工艺路线,提高我省餐厨废弃物资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

  三、主要内容

  选择部分具备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条件的城市或城镇化程度较高的县、区进行试点。

  (一)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登记、定点回收、集中处理、资源化产品评估以及监督管理体系。

  (二)建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示范项目,不断优化技术路线,提高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

  (三)建立促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激励机制。

  (四)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减少餐厨废弃物产生量;开展餐饮服务业清洁生产和餐厨废弃物分类回收、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促进源头减量化。

  四、试点城市(县、区)基本条件

  (一)拟制定或出台餐厨废弃物管理方面的政策文件,初步形成了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面的相关政策机制。

  (二)建立部门之间分工明确、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在餐厨废弃物收运、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

  (三)已建设或规划建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技术工艺路线成熟,资源化产品投入产出效益较好,质量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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