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农村牧区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8    浏览次数:2

各盟市发展改革委、农牧业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农业部发展计划司、科技教育司《关于申报2013年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要求,请各盟市抓紧组织申报2013年农村牧区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确定申报规模和结构

  2013年农村牧区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将继续支持户用沼气、小型沼气(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工程和乡村服务网点等项目建设。

  户用沼气申报要坚持“管建并重、稳步推进”的原则,要适应当地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牧区劳动力结构变化,以及畜牧业增长方式转变的新形势,要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考虑现代农牧业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与城镇规划、生态移民、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紧密结合,充分尊重农牧民建设意愿,根据当地配套能力、技术力量、建设条件等合理安排申报规模,量力而行,据实申报,宁缺勿滥。

  2013年,我区将继续补贴玻璃钢沼气池建设,并将补贴标准提高到每户1250元,各盟市在申报户用沼气时,要充分考虑玻璃钢沼气池补贴项目(附表1),在确保完成玻璃钢沼气池建设任务基础上,鼓励各地将剩余户用沼气建设任务与大中型沼气工程集中供气相结合,推动我区农牧区集中供气建设。

  大中型沼气项目只支持为农户供气的沼气工程,因地制宜推广中温高浓度混合原料发酵工艺技术路线,重点支持资信良好、运行稳定、有向农户长期供气意愿和条件的畜禽养殖企业,鼓励农民合作社、村委会和涉农企业作为建设主体承担项目建设。此次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将从储备项目(附表2)中择优报送国家。要求盟市与储备项目企业再次确认,以确保今后大中型沼气工程不再发生变更。如企业情况发生变化而不具备建设条件,要在申报文件中说明情况,无变更则不需报送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名单。

  二、切实落实地方配套资金

  地方配套投资将作为本批投资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各盟市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配套建设资金和工作经费,尤其是要加大户用沼气配套力度。对于户用沼气、小型沼气和乡村服务网点项目,根据国家规定取消旗县及旗县以下配套资金。对于能够落实盟市级配套资金的地区和能为沼气建设配套资金的旗县将优先安排沼气项目。

  三、中央补助标准

  参照2012年投资规模,按照现行农村沼气项目的中央补助标准(对于向农户供气户数特别多的大型沼气项目补助额度可适当上调),合理确定本盟市2013年农村沼气项目的建设任务、投资总规模和分项投资结构。

  四、报送内容及时间

  (一)报送内容

  1.2013年农村沼气项目申报文件。项目由盟市发改委会同农牧业局联合行文上报。

  2.承诺函。盟市、旗县政府(或财政部门)对项目配套建设资金和工作经费的,需出具配套资金承诺函。

  3.附表3~7(汇总表和申报表均要求排序)。

  (二)报送要求及时间

  请各盟市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高度重视投资计划申报工作,认真填报有关数据,务必按要求把2013年农村牧区沼气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申报工作做细做实,确保不再出现调整投资计划情况。

  申报文件随同附表及承诺函共4套,于2013年4月8日前分别报送自治区发改委农牧处、自治区农牧业厅发展规划处、科教处、自治区农村生态能源环保站。同时发送电子版至内蒙古农村生态能源环保站(nmnyz@163.com),在主题中标注“××盟市2013年沼气项目申报材料”字样,过期视为自动放弃。(注:纸质申报材料与电子版中的内容和数字必须一致)。

  (三)其他要求

  经农业部审批可研报告,国家发改委和农业部下达投资计划的杭锦后旗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赤峰市喀喇沁旗秸秆沼气集中供气示范项目、赤峰市松山区秸秆沼气集中供气示范项目,请同时提供项目的建设情况(含实际供气户数)、运营管理情况等总结材料和相关视频资料。

  承担201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沼气项目的盟市同时填报附表8。

  (四)联系方式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农牧处:段宇坤 电话:0471-6659490

  自治区农牧业厅科教处:  王瑞林 电话:0471-6652065

  自治区农村生态能源环保站:孟德 电话:0471-6652156

  附表:1.  玻璃钢沼气池建设任务

  2.大中型沼气工程储备项目表

  3.           盟(市)2013年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汇总表表

  4.           盟(市)2013年户用沼气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表

  5.           盟(市)2013年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表

  6.           盟(市)2013年大中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表

  7.           盟(市)2013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表

  8.           盟(市)2012年第一批农村沼气项目地方配套落实和建设进度调查表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牧区经济处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计划处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科教处

2013年3月25日

 

关于申报2013年农村牧区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doc

  附表1:玻璃钢沼气池建设项目.xls

  附表2:大中型沼气项目储备项目名单.xls

  附表3-8.xls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