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创新招商引资工作行动纲要(2013—201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10    浏览次数:2

粤府办〔2013〕5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创新招商引资工作行动纲要(2013—201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外经贸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1月30日

广东省创新招商引资工作行动纲要(2013—201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积极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我省利用外资综合优势和总体效益,充分发挥外商投资在促进我省区域协调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推动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制定本行动纲要。

  一、背景和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积极实施外向带动战略,大力开展对外招商引资,促进外商投资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1979—2012年,全省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近17万家,累计实际吸收外资2988亿美元。但近年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和生产要素价格攀升等因素影响,国际资本流向趋于多元,吸收外资竞争更加激烈,我省招商引资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招商引资工作,必须充分发挥我省产业规模大、配套能力强、市场潜力大的优势,抢抓全球经济格局调整的机遇,突出加强和深化与发达经济体的交流合作,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加强招商引资载体建设和政策创新。这既是提升我省吸收外资规模和质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推动我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必然要求,对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构建我省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体目标,结合国际国内形势,准确把握完善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的基本内涵,以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为主要抓手,以欧洲和北美等发达经济体为主要工作目标,努力扩大吸收外资规模;优化利用外资区域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加强省重大平台和重点园区等招商引资载体建设,提升产业集聚发展水平;强化产业链招商,不断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科学谋划。研究把握国际资本流动趋势,深入分析我省各地吸收外资、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明确各地招商引资主攻方向和主要目标,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

  ——分类指导。针对产业和区域发展差异实行分类指导,珠三角地区在保持外资增量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产业链招商,逐步做大产业集群;粤东西北地区发挥资源优势,扩大引资规模,加快振兴崛起。

  ——突出重点。突出面向欧洲、北美等发达经济体的招商引资,突出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链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以及粤东西北地区和相关载体的招商引资,重点引进重大项目和关键技术。

  ——积极创新。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坚持市场主体、政府引导方针,建立集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专业服务机构于一体的多渠道投资促进工作平台,改进招商激励机制。

  (三)发展目标。

  力争2013—2015年全省实际吸收外资金额超过750亿美元,到2015年,吸收外资项目合同平均规模达750万美元。

  ——服务业吸收外资比重进一步提高。到2015年,力争服务业吸收外资比重超过45%。

  ——重大项目明显增加。全省每年新增世界500强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和境外大型企业投资项目(含增资)100个以上,引进500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含增资)200个以上。

  ——来自欧美等发达经济体的投资比重不断上升。争取2013、2014年分别达到16%、18%,2015年达到20%以上。

  ——粤东西北地区实际吸收外资金额占全省的比重不断提高。力争2013、2014年分别达到10%和12%,2015年,达到15%以上。

  ——依靠重大载体及平台引资取得明显成效。到2015年,各类园区及载体吸收外资占全省比重力争达2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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