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省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委制订了《广东省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我委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反映。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3年12月3日
(联系人:江长爱、平婧,联系电话:83134287、83134285)
相关附件:
广东省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