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名单(第三十七批)的函

发布日期:2013-12-13    浏览次数:0

省国税局:

  根据国家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2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委登记备案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名单(第三十七批共8家,其中3家新备案、5家变更)报送你局,请收阅。

  附件: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名单(第三十七批)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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