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和生产生态安全项目申报指南、下达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02    浏览次数:4

苏农计〔2013〕16号

苏财农〔2013〕38号

各市、县(市)农委(农林局、农业局、林牧业局)、财政局,省有关单位:

  2013年,省将农产品质量建设、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耕地质量建设、重大病虫害防治、免疫注射劳务费补助等5个项目整合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和生产生态安全项目。现将2013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和生产生态安全竞争类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和任务类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3-7),请按照要求抓紧做好相关申报与实施工作。同时,随文将各任务类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请列入2013年相应预算支出科目(详见附件2)。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项目分类管理

  今年起,全面推进省级农业项目整合工作,逐步建立分类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机制。对竞争类项目的管理,省下发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和控制指标,各地根据要求筛选项目报省,省按照“资格审查、专业评审、择优立项”的程序审查立项;对任务类项目的管理,省下发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并根据因素法分配下达补助资金,各地根据要求以市、县(市)为单位整体编制实施方案报省备案(或批复)。各地要按照项目分类管理的要求,根据附件1做好2013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和生产生态安全竞争类项目筛选申报工作,根据附件3-7做好2013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和生产生态安全任务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报备工作。

  二、规范项目申报编制

  (一)明确职责。项目申报由市县农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负责,各市、县农业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及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负责,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的合规性以及预算编制的可行性负责。

  (二)阳光操作。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将竞争类项目的申报指南、程序、联系方式等信息在当地予以公开,保证项目筛选工作的公开、透明。

  (三)保证质量。各地要加强项目审查和论证,认真如实编制项目申报书和实施方案,充分收集、报送相关补充证明材料,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重大项目要实行专家综合评审,并赴项目现场实地勘察。切实避免项目多头、重复甚至“带病”申报。凡近三年内有未通过项目验收、项目审计及考评较差或有群众上访、举报且查实的项目单位,今年不得申报;同一主体不得同时申报多个项目。

  (四)讲求绩效。各项目申报单位须填写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分项评价指标),并作为项目评审立项、实施、检查以及验收的重要依据。各申报项目的绩效分项评价指标要遵循“突出重点、科学合理、高低适度、切实可行”的要求,“申报值”原则上不得低于省定“基准值”(见附件8),不达“基准值”的项目在立项评审和实施方案审核时予以一票否决。

  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各地要严格按照各任务类项目实施方案中明确的用途,规范使用省级补助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省级补助资金的作途,不得以管理费、工作经费等名义截留、挪用、骗取项目资金。要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并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四、申报材料及其要求。

  各县(市)项目由县(市)直接报省,并同时抄送省辖市项目主管部门;市辖区项目由省辖市汇总后报省;省级单位直接申报。所有申报项目均由相关项目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按照整合后的“省级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省级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省级农产品质量和生产生态安全”等4大项目分类,各地申报同一大类竞争性项目涉及多个子项目的,必须以同一文件统一申报;涉及多个主管部门的,要以多个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坚决杜绝分部门或将同一大类下的子项目单独行文上报。竞争性项目申报材料一经受理后,省里原则上不接受变更申请。任务类项目实施方案分项目行文上报。具体申报材料如下:

  (一)各市、县(市)申报竞争类项目,需要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申报文件、《农业财政项目申报标准文本》(见附件1-附表)、《2013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和生产生态安全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附表)以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等。所有项目申报材料一式3份,分别报省农委计财处(2份)和省财政厅农业处(1份)。在报送纸质材料同时,必须通过江苏农业网(www.jsagri.gov.cn)“行政审批”栏目下的江苏省农业委员会财政支农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并按子项分别填报申报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mq@jsagri.gov.cn,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30日。各地财政部门需通过农业财政综合服务平台上报项目汇总表。凡不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或逾期申报的项目,省里不予受理。

  (二)各市、县(市)申报任务类项目,需按照全省项目实施方案及有关编制要求,根据项目任务和资金额度,以市、县(市)为单位分项目整体编制实施方案。要求文字简要、描述清晰。所有项目实施方案一式3份,必须于4月30日前分别报省农委(2份)和省财政厅(1份)。

  省农委联系人:计财处毛沁025-86263713;重大疫病防控办郝桂兰025-8626394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费新东025-86263439;环能处马天抒025-86263229;植保站刘栋025-86263830;耕保站殷广德025-86263734。

  省财政厅联系人:尤兆祥、王芃025-83633155。

 

  附件:1.2013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和生产生态安全项目(竞争类)申报指南附件1.doc 

  附件1-附表1.doc  附件1-附表2.xls 附件1-附表3.xls 附件1-附表4.doc

  2.省级农产品质量和生产生态安全项目(任务类)资金汇总表(分市、县下发)

  3.2013年度“三品一标”补助项目实施方案附件3.doc

  4.2013年秸秆中小规模多种形式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4.doc

  5.2013年村级防疫员免疫注射劳务补助项目实施方案附件5.doc

  6.2013年江苏省耕地质量建设项目(任务类)实施方案附件6.doc

  7.2013年重大病虫害防治项目(任务类)实施方案附件7.doc

  8.2013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和生产生态安全项目绩效指标表附件8.xls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

nth="3" day="25"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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