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评选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国科发政[2016]88号)精神,经各地、各相关部门逐级推荐和评选,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表彰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185家,其中部门推荐80家,地方推荐105家(名单见附件1);全国科普先进工作者287人,其中部门推荐86人,地方推荐201人(名单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6年11月18日-24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科学技术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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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