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关于申报2013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州、市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3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的通知》(农办市〔2013〕4号)要求,现就我省申报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及名额
达到《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试行)》(详见农业部门户网站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子站通知公告栏,网址:http://www.scs.moa.gov.cn/tzgg/)要求的农业行政部门,事业单位,教学、科研机构,有关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原则上每州市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
二、申报材料及程序
申报主体提出申报申请、申报书及辅证材料(可在农业部门户网站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子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www.scs.moa.gov.cn/tzgg/),经州市农业局审核同意后,于2013年4月10日前报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党的十八大提出“四化同步”发展战略,对农业农村信息化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争取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落户云南,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推动信息技术与传统农业深度结合,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的积极性,推动我省农业农村信息化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州市农业局要高度重视,力争全省有多个示范基地列入农业部首批命名名单。
(二)突出重点。申报主体要充分体现信息化融入现代农业、支撑产业发展的思路。要优先考虑现代农业示范区,重点在利用信息技术有效解决农业生产发展突出问题、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行政管理效能等方面,选出一批精品典型,真正把发展领先、经济社会效益突出、示范推广性强、可持续发展潜力大的示范基地筛选出来。
(三)严格把关。按照《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确定的申报条件,认真审验申报材料,要确保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准确、辅证材料真实,保障申报评审过程公开、公正、透明。
联系人及电话:武亚云,0871-65735002
地址及邮编:昆明市万华路169号 650224
电子邮件:ynnyscc@126.com
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