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医药〔2016〕3号
邯郸市卫生计生委:
你委《关于大名县中医医院增加床位编制的请示》(邯卫计呈〔2015〕40号)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中医医院建设标准》等有关规定及该院发展实际,经研究,同意该院增加床位编制260张,床位编制总数由原核定的220张增至480张。
请你委督促该院尽快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并切实加强对该院的监督管理,指导其合理配备卫生技术人员和设备设施,加强人员培训,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此复。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