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技〔2013〕389号
有关区县发展改革委,开发区投资主管部门: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请组织申报2013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453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申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认真筛选由我委批复建设的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上报,并着重从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在本行业的影响力及辐射带动作用,以及研发人数、研发能力、研发相关设备价值和研发场地等条件进行审查。组织申报单位按照发改办高技﹝2013﹞453号附件1 “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方案编制提纲”,自行编制平台申请方案和填写附件2“申请表”。
二、市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或评估单位,对申请方案进行审查论证,择优推荐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三、请你们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并提交平台申请方案、申请表一式五份(附电子光盘一张)。上报截止时间2013年5月20日。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3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4月2日
(联系人:代惟殊,联系电话:67575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