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2013〕12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军分区、警备区、人武部,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新修订的《广东省海上险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军区
2013年12月18日
广东省海上险情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
2.1 省海上搜救中心
2.2 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
2.3 地方海上搜救机构
2.4 专家组
3 运行机制
3.1 预警预防
3.1.1 信息来源
3.1.2 预警信息发布
3.1.3 预警预防行动
3.1.4 预警支持系统
3.2 应急处置
3.2.1 信息核实与评估
3.2.2 信息报告
3.2.3 响应启动
3.2.4 现场处置
3.2.5 社会动员
3.2.6 区域协作
3.2.7 应急中断和终止
3.3 后期处置
3.3.1 善后处理
3.3.2 调查评估
3.4 信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