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卫办基层〔2016〕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
2014年8月,我委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经过逐级审核、推荐上报、专家考评、公示等程序,我委遴选出207所乡镇卫生院为“2014-2015年度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其中,邢台市宁晋县凤凰中心卫生院等40所乡镇卫生院荣获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的“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称号。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省卫生计生委遴选确定的“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名单一并予以公布。
我省“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开展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以基层群众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以让群众满意为立足点和出发点,不断加强乡镇卫生院内涵建设,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创建活动扎实开展,激发了乡镇卫生院的内生动力,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有了明显提高,服务流程和服务态度有了明显改进,为全省的乡镇卫生院建设发挥了典型示范作用。
2016年,我省将继续坚持“整体推进,重点培养,分批达标”的原则,依照《河北省“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建设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活动,并在上年度省卫生计生委公布的“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范围内择优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推荐上报国家卫生计生委“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参评名单。
请各地继续巩固我省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创建成果,发挥好典型示范作用,引领带动全省2016年度“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顺利开展,推进全省基层卫生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和明显成效,为全省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和美丽河北建设做出贡献。
联系人:刘红旻 靳晓辉
联系电话:0311-66165286
附件:1.40所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的“2014-2015年度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名单
2.167所省卫生计生委公布的“2014-2015年度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名单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