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全国援疆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支持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广泛调动社会研究力量,凝聚各方智慧,深入研究喀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一系列前瞻性重大问题,中共喀什地委、上海市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喀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政策研究决策咨询委员会共同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喀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研究课题公开招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标课题题目
1、关于喀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路径选择研究
2、关于喀什经济特区作为构建区域中心城市内核的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3、关于喀什经济特区金融产品和工具创新再造研究
4、关于提升喀什辐射周边国家能力的研究
5、关于进一步加快喀什人才引进和集聚的有关政策研究
二、公开选聘范围
本次招标面向全国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咨询企业、国际组织等有关智库机构。
三、申报要求
1、课题组负责人应具有相关领域重大课题研究经历,挂名或不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2、课题研究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有相关理论、数据、案例支撑,又要注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符合喀什实际的、操作性强的政策建议。
3、鼓励申请人所在单位给予课题组经费等配套支持。
四、办理部门
喀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政策研究决策咨询委员会上海联络处设在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金融研究所,具体负责课题招标、协调联系、经费统筹、专家评审等工作。
五、招标程序
1、申报期限:2013年12月23日~2014月1月30日(节假日休息)受理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申请人可登录本网站,查阅本《公告》,并下载《招标指南》、《课题公开招标申请书》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附件2)。
3、提交申请。申请人应在仔细阅读本《公告》、《招标指南》,以及“填表说明”等有关情况后,填写并提交《课题公开招标申请书》一式三份(须含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一份,以及WORD格式电子版)。
4、结果公布。喀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政策研究决策咨询委员会组织专家对《课题公开招标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于2014年3月在上述网站公布评审结果,并通知申请人。
六、研究进度要求
1、签约启动。申请人自收到入选通知15个工作日内,须与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签订委托合同,填写并提交《课题计划任务书》,经中共喀什地委同意后,启动课题研究工作。
2、申请人须按照《招标指南》的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负责开展课题研究工作,按时提交课题研究成果。2014年6月30日前,提交课题中期成果,进行中期成果汇报。2014年10月31日前,提交课题报告、课题摘要(3000~4000字左右)。评审验收后,提交课题最终成果10份纸质版和1份WORD格式电子版。
七、经费资助
每项课题资助5万元。
八、联系方式
喀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政策研究决策咨询委员会上海联络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301号2003室(邮编:200032)
传真:021-54236023
电邮:ksktzb@shadr.gov.cn(请标明“招标课题”字样)
联系人:汤洁
联系电话:021-54236020
附件:
1、2014年度喀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研究课题公开招标指南
2、喀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研究课题公开招标申请书
中共喀什地区委员会
上海市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
201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