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12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四川省创新平台建设,有计划、有重点地继续推进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以突破发展所急需的核心关键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目标,促进相关产业技术进步,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根据《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我厅决定开展2013年度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的新建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

  1.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四川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为指导,根据“有限目标、突出重点、合理布局”的建设布点原则,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大型骨干企业,重点建设一批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科技创新平台。

  2.突出企业主体。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骨干企业的多方资源,突出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平台建设。紧密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服务产业和经济发展,突出与我省十五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领域的紧密结合。

  3.突出特色建设。突出与“985工程”、“211工程”和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的有机衔接,加强在新兴和交叉学科领域的布局。

  4.突出优化布局。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学科布局和区域分布,加快优势产业的基地建设。对同一高校同一重点学科或同一单位内已建有国家、教育部和四川省基地(如: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或四川省重点实验室、教育部或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不再列入建设范围。

  二、申报方向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在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并充分听取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经认真研究,我厅拟定了2013年度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方向指南(见附件)。申报实验室必须符合指南方向的总体研究目标和涵盖所有研究方向,突出优势和特色。

  三、申报基本条件

  1.一般为已运行并对外开放2年以上的部门(行业)或单位重点实验室;

  2.研究领域符合国家、省科技发展战略目标,具有明显的研究优势和区域特色,科研活动成绩突出,拥有国际、国内领先的科研成果,具备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科研项目、进行跨学科综合研究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能够广泛开展国际、国内学术交流与合作;

  3.拥有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有一支科研业绩优秀、团结协作、结构合理的科研人才创新团队;

  4.具备相对独立和集中的科研实验场所和良好的仪器装备等基础设施条件,有稳定的管理、技术人员队伍和较健全的管理制度;

  5.依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能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提供相应的工作经费、后勤保障、学术活动等配套条件,能保证实验室的正常运行;

  6.企业组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依托企业具有明确的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开展应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产业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2年以上;

  ——依托企业有较强的综合科研实力,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本领域(行业)领先地位;

  ——依托企业有较大的科研投入,近三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一般不低于3%。

  四、注意事项

  1. 实行限额申报。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各市(州)科技局、行政主管部门及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限推荐申报1个(省教育厅、成都市科技局除外,推荐申报不超过3个)。

  2.依托单位按要求填写《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在四川省科技厅网站http://xmgl.scst.gov.cn项目管理中心文档下载栏下载),经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报我厅基础研究处(纸质文档原件一式五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申报截止日期:2013年5月10日(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将不予受理。

  4.申报工作结束后,科技厅将按照《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实地调研,组织安排专家评审,本着“成熟一个,建立一个”的原则,确定2013年度立项建设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名单。

  五、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请送至四川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学道街39号

  联系人:席欢  华莉

  电话:028-86717593   86717491

  电子邮箱:scjichu@163.com

  附件:2013年度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方向指南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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