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函〔2014〕8号
省国资委:
你委《关于报送省属企业商贸资产重组方案的请示》(粤国资资本〔2014〕2号)收悉。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省属企业商贸资产重组方案》,组建广东省商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授权你委对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广东省商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成立中共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2004〕9号)有关规定管理,取消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东省商业企业集团公司省属省管体制。
三、省属企业商贸资产实施重组要以资产为纽带,理清资产关系,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经营管理方式,通过重组培育和打造省属大型骨干企业。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