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石化和化学工业节能减排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27    浏览次数:1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石化和化学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节〔2013〕51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重点推进石化企业“三能”体系建设。督促石化行业重点用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支持石化企业建立能源管控中心,逐步实现能耗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开展石化行业能效对标达标活动,完善能效对标信息平台和对标指标体系,总结并发布能效最佳实践案例,建立全省石化行业能效领跑者发布制度,对年度能效领跑者企业给予适当支持。

  二、推动企业加快实施节能技改。根据《2013-2017年石化和化学工业重点研发和推广的节能减排技术》(《意见》附件2)和全省电机能效提升计划,指导本地区石化企业逐项进行自查,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节能减排技术改造计划,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

  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相关行业协会要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信息收集及统计分析;制修订石化行业重点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编制重点耗能产品能效对标指南等技术标准;鼓励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搭建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交流平台,交流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行业节能减排意识。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4年1月24日

  附件:工信部节〔2013〕51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石化和化学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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