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23    浏览次数:2

粤办函〔2014〕3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广东省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省府办公厅

  2014年1月15日

广东省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

  2.1 省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指挥部

  2.2 省指挥部办公室

  2.3 地方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2.4 专家组

  3 运行机制

  3.1 预防预警

  3.2 应急处置

  3.3 后期处置

  3.4 信息发布

  4 应急保障

  4.1 队伍保障

  4.2 资金保障

  4.3 交通保障

  4.4 通信保障

  4.5 医疗保障

  4.6 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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