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农办科发[2013]65号
按照农辽农办科发[2013]65号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2013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3]18号)要求,省农委定于4-5月间组织开展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以下简称“丰收奖”)初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奖励范围及推荐数量
丰收奖包括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贡献奖和合作奖三个奖项。各奖项推荐数是农业部在综合考虑我省农技推广人员的规模和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主导产业布局基础上确定的。成果奖奖励对象是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我省推荐总数不超过16项;贡献奖奖励对象是长期在农业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推广或直接从事农业科技示范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和农业科技示范户,我省推荐总数不超过21人;合作奖奖励对象是在农业技术推广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农科教、产学研、相关组织等合作团队,我省推荐总数1项。
二、 有关要求
(一) 申报工作主要依据
请各申报单位严格依据《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和农业部申报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申报、答辩及网上上报等工作。依据可登录中国农业推广网”(http//www.farmers.ong.cn)详细参阅。
(二) 申报材料
成果奖申报材料包括:
1. 成果奖项目基本信息;
2.成果奖申报书;
3.项目工作报告、技术报告;
4.成果验收或评价(鉴定)证书;
5.成果查新检索报告;
6.经济效益分析报告;
7.成果推广应用证明;
8.其它相关重要材料。
成果奖申报材料按照1至8的顺序打印后胶订成册一式1份,不受理塑料皮装订及手写材料;另外需附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9份;同时提交答辩PPT电子光盘一张。
贡献奖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基本信息、推荐表、简历及申请意见;合作奖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基本信息、申报书、主要完成单位情况、主要完成人情况及单位意见。贡献奖、合作奖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9份。
申报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的成果验收或评价(鉴定)时间为2010年3月31日至2013年3月31日。三类奖项申报书格式及填写说明见附件。
(三)其他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已获得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申报材料请于2013年4月26日前报省农委科教处,逾期不予受理。邮寄报送的,为安全便捷,请用中国邮政EMS速递。参加成果奖省级评审会议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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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王 贺
联系电话:024-23448849
传 真:024-23448848
电子邮箱:35024644@qq.com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邮 编:110001
附件:文件下载:填写说明及相关奖项申报书格式.zip
文件下载:主要完成人情况表.doc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