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委关于征集2013年度生物医药领域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19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大科技成果的本地转化力度,进一步培育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企业加大现有产品的深度开发和新产品的研发,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面向本市生物医药领域生产型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大学、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以下简称“研究单位”),征集2013年度生物医药领域产学研合作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一)企业选题要求(以下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企业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上有重大科技攻关需求。

  2、3年内可以形成产业化成果并在本市进行产业化。

  3、希望与相关的高校、科研院所、医院开展合作研究。

  (二)研究单位选题要求(以下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在3-5年内可以形成产业化成果,在本市已有合作意向的企业,愿意与企业一起在本市进行产业化的攻关研究。

  2、同意由企业作为项目申报主体。研究单位的成果持有人可以作为项目第一责任人。

  3、成果产权关系明晰、没有知识产权等纠纷。

  二、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主体必须为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条件的企业。

  1、在本市注册且设立时间在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生物医药领域的生产型企业。

  2、具备将科技攻关所形成的成果在本市进行产业化生产的能力,并承诺同步开展在本市产业化生产的前期工作。

  3、研究经费由牵头企业和市科委共同投入。企业投入经费比例不低于市科委投入经费的3倍,且企业在三年内原则上应至少投入300万元。市科委和企业共同投入的研究经费总额的60%以上(含60%)用于合作单位开展研究工作。

  4、企业现有财务状况能够确保自筹经费的落实。

  5、同期已承担的在研产学研项目合作原则上不超过2项。

  三、推荐渠道

  申报主体可通过主管部门、区县科委、行业协会、产业园区、投资机构等渠道进行推荐,也可由企事业单位自荐。

  四、申报方式

  1、申请主体在《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库申报系统》(网址:http://project.shanghai.gov.cn)上下载填写申请材料并上传。

  2、本通知发布时间为2013年4月17日,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15日。项目电子版材料网上上传起始日期为2013年4月24日,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15日。项目申报时需提交纸质文本1式4份(包括企业2012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通过《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申报系统》网站在线递交电子文本1份。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13年5月9日至5月1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下午4:30。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3、市科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合作内容和牵头企业后,将正式发布产学研合作项目招标指南。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及电话

  化学制药:彭卡、50800300-339,赵晓虎、23112498;

  生物制品:李艳、50800300-337,赵晓虎、23112498;

  现代中药:彭卡、50800300-335,俞曼雷、23112495;

  医疗器械:方淑蓓、50800300-386,吴杰、23119280。

  2、书面资料送达地址及联系人

  上海市钦州路100号1号楼上海市科委办事大厅

  联系人:曹飞宇;联系电话:33637937

  注:办事大厅不接受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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