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管理的有关要求,现将省级农业产业化专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贷款贴息资金分配方案公示如下(附后)。公示期自2月18日至2月24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农业厅联系人:毛朝晖,电话:020-37288217
省财政厅联系人:方 亮,电话:020-83170126
附件下载:
2013年家禽养殖加工省重点龙头企业和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分配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