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我省循环经济发展,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省市共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委近期将组织认定第四批省市共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现就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荐符合条件、具备一定循环经济发展基础的工业园区或产业基地。
二、请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有关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于3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并附电子版)报送我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
附件:省市共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申报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
2014年2月12日
(联系人:郑威,联系电话:020-83133412,传真:020-83133335,
电子邮箱:zhengwei@gd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