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要求,现将省级能繁母猪饲养补贴等8项资金分配方案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月20日至2月26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农业厅联系人:毛朝晖,电话:020-37288217
省财政厅联系人:方 亮,电话:020-83170126
附件:1.省级能繁母猪饲养补贴资金分配方案
2.山区县农村综合改革省级激励性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3.省级现代农业成果展示交流推广资金分配方案
4.省级农业新兴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资金分配方案
5.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含3个国家级示范区)资金分配方案
6.省级农业信息化资金分配方案
7.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分配方案
8.强制免疫疫苗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附件下载:
资金分配方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