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3年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以奖代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23    浏览次数:2

 

浙科发成〔2013〕63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为做好2013年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以奖代补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为2012年6月30日前正式签约,已列入统计,运行良好,尚未获得过以奖代补经费补助的创新载体(入驻青山湖科技城和未来城的创新载体除外)。

  二、申报条件按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对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创新载体实行以奖代补的意见>的通知》(浙科发外〔2005〕214号)执行。

  三、申报单位须提供下列材料:

  1.填报《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以奖代补申报书》(附件1)及《2013年浙江省以奖代补申报载体汇总表》(附件2),提供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汇总表一份,并报送电子文档;

  2.省内共建单位与省外单位的共建协议书;

  3.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引进的博士、副高职称以上高级技术人才的学位或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

  5.省内共建企业上年度负债表与损益表;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四、为便于统筹兼顾,各市限报5家,义乌市2家,由市科技局(委)负责审核汇总排序后上报。省属高校、科研院所限报1家。

  请各市、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申报组织、审核工作,并于5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我厅成果处。

  联系人:张李春,电话:0571-87055371,传真:0571-87054080,电子邮箱:zhanglichun@zjinfo.gov.cn。

 

 

  附件:1.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以奖代补申报书

  2.2013年浙江省以奖代补申报载体汇总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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