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现将2013年休(禁)渔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方案、实施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月24日至3月2日 ,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省海洋渔业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文宇晞,电话:020-83170593
省海洋渔业局联系人:刘锡亮,电话:020-84109293
附件:1.广东省休(禁)渔补助实施方案
2.广东省2013年休(禁)渔补助审核汇总表(第一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