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农计〔2013〕20号
苏财农〔2013〕57号
各市、县(市)农工办、农委(农林局、农业局、林牧业局)、财政局,省有关单位:
2013年,省将高效设施农业项目、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等2个专项整合成省级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经研究,现将201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1),请抓紧按要求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资金整合
各地要围绕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十项行动计划,以本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为指导,以农业产业园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农产品市场体系为载体,以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为平台,加强产业整合、资源整合、空间整合,形成集中投入大格局,集中支持最急需、最关键、最薄弱的重点领域,以及品种、技术、基地、加工、流通等环节,重点扶持产业关联度大、辐射带动能力强、农民利益联系紧密、市场竞争力强的项目,扩大项目建设规模、延伸产业链,共同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
二、规范项目申报
(一)明确职责。项目申报由市县农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负责,各市、县农业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及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负责,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的合规性以及预算编制的可行性负责。
(二)公开操作。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将项目申报指南、程序、联系方式等信息在当地予以公开,保证项目筛选工作的公开、透明。
(三)保证质量。各地要加强项目审查和论证,认真如实编制项目申报书,充分收集、报送相关补充证明材料,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重大项目要实行专家综合评审,并赴项目现场实地勘察。切实避免项目多头、重复甚至“带病”申报。凡近三年内有未通过项目验收、项目审计及考评较差或有群众上访、举报且查实的项目单位,今年不得申报;同一主体不得同时申报多个项目。
(四)严禁超报。今年省里继续采取因素分解法测算下达项目申报控制指标(见附件2)。高效设施农业按照2013年目标任务(设施园艺50%,规模畜禽30%,外向型农业、农业园区平台建设和休闲观光农业20%)和农业增加值综合确定。同时,为落实《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纲要》(苏发〔2013〕7号),2013年省对西南岗地区等6个片区给予重点帮扶,已结合片区耕地面积、贫困人口等因素测算下达项目申报控制指标;农业产业化经营按照各地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集中区数量等因素确定。
各地按照控制指标组织申报工作,严禁超报。生猪调出大县要对规模畜禽业项目给予倾斜;重点扶贫地区项目要向片区倾斜。省里将按照“资格审查、专业评审、择优立项”的程序筛选项目。项目淘汰率为20%左右,如申报项目质量不高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省将继续扣减该市县项目数量,节余指标由省里调剂安排。
(五)讲求绩效。各项目申报单位在编制项目申报文本(见附件4)时,必须同步填写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分项评价指标),并作为项目评审立项、实施、检查以及验收的重要依据。各申报项目的绩效分项评价指标要遵循“突出重点、科学合理、高低适度、切实可行”的要求,“申报值”原则上不得低于省定“基准值”(见附件3),不达“基准值”的项目在立项评审时予以一票否决。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
所有申报项目均由相关项目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各县(市)项目由县(市)直接报省,并同时报送省辖市项目主管部门;市辖区项目由省辖市汇总后报省;省级单位直接申报。各地申报省级现代农业发展项目涉及多个子项目的,必须以同一文件统一申报;涉及多个主管部门的,要以多个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坚决杜绝分部门或将同一大类下的子项目单独行文上报。项目申报材料一经受理,省里原则上不接受变更申请。
各市、县(市)需提供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申报文件、项目申报汇总表、《农业财政项目申报标准文本》(见附件4)及相关附件材料等。所有项目申报材料一式3份,分别报省农委计财处(2份)和省财政厅农业处(1份),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同时,还须通过江苏农业网(www.jsagri.gov.cn)“行政审批”栏目下的江苏省农业委员会财政支农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并将填写完整的《201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稿发至邮箱chenh@jsagri.gov.cn,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10日,凡不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或逾期申报的项目,省里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1.201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2.201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项目控制指标表(分
3.201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绩效指标表
4.农业财政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附件4农业财政项目申报标准文本.doc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