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国有大型企业征集“十二五”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23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项目推进年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整合优势资源,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项目建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推动我省转型跨越发展,经研究,自即日起面向全省国有大型企业征集“十二五”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原则

  申报项目应围绕省委、省政府实现我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目标,以转型综改试验区的建设为契机,立足我省国有大型企业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重大战略产品开发和重大科技工程建设进行选择、申报,所选项目应力争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在我省重点项目建设中取得关键的技术突破,解决制约我省重点项目建设中特别重大的技术难关,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为我省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二、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要求

  (一)承担单位

  1、在山西省境内运营的国有大型企业;

  2、各行业大型企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界定。

  (二)项目负责人

  1、任现职的科研人员或科技管理人员,副高以上职称;

  2、有主持省级以上科研计划项目并顺利完成的经历;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良好的信用度;

  4、能将主要精力用于本项目的组织、协调与研究工作。

  三、申报要求

  各单位的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由各组织部门一次性集中申报。每个企业限报三项。

  (一)项目材料:

  项目材料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和《项目申请信息表》一份(表样见附件),以上材料均须附带内容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电子版,由各组织部门统一集中报送。

  组织部门集中报送本部门项目时,应同时报送加盖公章的本部门所申报项目的《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

  (二)申报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24日下午18点。

  (三)材料报送地点:

  省科技厅重大专项办公室418房间。

  (四)联系电话:0351-2029629

  联系人:高 涛、田志刚

  四、注意事项

  (一)所申报项目必须以推动我省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新型产业的发展壮大,循环经济的全面推进,转型综改试验区的加快建设为核心进行选择,且必须有一定的项目前期研发工作基础。

  (二)企业配套的自筹经费额度不得低于项目投资总额的50%。

  (三)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

  (四)同一个单位只能通过一个归口组织部门进行申报,已经在省科技厅相关计划中立项但目前尚未完成的项目不得申报。

  (五)本次不征集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

  (六)所有申请材料的填写均应客观、实际,凡有弄虚作假、虚夸、伪造等行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

  1、项目基本情况表

  2、项目申请信息表

山西省科技厅重大专项办公室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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