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报送中医药宣传工作有关信息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28    浏览次数:4

冀中医药函〔2016〕9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省直各中医药单位,局机关各处:

  为落实《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宣传工作的意见》(冀中医药〔2016〕4号)精神,加强各地各单位工作交流与沟通,请你单位于2016年1月29日前将中医药宣传工作分管领导、责任部门、中医药宣传员(通讯员),有关信息进行汇总,报省中医药管理局。

  联系人:综合处 吴寅莹

  电话:0311-66165525

  E-mail:zhongyijuzonghe@hebwst.gov.cn

  附件:省市中医药宣传工作有关信息表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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