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关于组织开展《船舶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要求,请你单位组织本地区船舶工业骨干企业(不包括中船集团下属企业)填报《船舶工业“十二五”发展情况统计表》(附后,不需要汇总,只需要报送各企业填报的表格即可),并于1月1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委(装备工业处)。
附件:船舶工业“十二五”发展情况统计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
2014年1月14日
(联系人:符洁莹,电话:020-83133267,邮箱:zhuangbei@gd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