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见附件,工信部科〔2014〕102号,下称《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产业集聚区(包括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国际采购中心、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积极申报,请按照《通知》要求,编制《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申报书》和《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申报推荐表》,报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于4月20日前一式两份送我委(创新处)初审。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4年4月3日
(联系人:黄海丹,电话:02083133226)
附件:工信部科函〔2014〕10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