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总体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03    浏览次数:2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启动2014年度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总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我省的有关政策,符合我省转型跨越发展和综改试验区建设需求,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明显的引领、支撑和促进作用。

  二、申报项目应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技术路线科学可行,资金预算合理规范。

  三、申报项目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应真实、客观。

  四、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山西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或行政单位。

  五、项目研究人员构成应科学、合理,并涵盖项目组织、设计、研究、实施等相关人员。

  六、同一个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归口组织部门进行申报;同一个项目只能申报一个具体计划;同一个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计划项目。

  七、项目组织部门应积极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及时进行结题验收。已承担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结题验收之前不得申报。2014年度山西省科技计划将根据项目承担单位及组织部门所管辖范围结题验收率高低情况,对申报项目酌情进行立项安排。

  八、积极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科技计划。同时应提供相应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明确总体和阶段目标,协作方式和任务分工,收益和知识产权归属等内容。

  九、积极鼓励依托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科技合作基地、科技创新园区、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试验区等科技创新平台申报科技计划。

  十、积极鼓励申报单位加大对申报项目的资金等投入力度,积极鼓励项目组进行相关科技查新检索。

  十一、对于意义重大、实施周期长、总体目标明确、阶段性任务合理的项目,可在阶段性验收的基础上连续扶持。

  十二、项目申报采用网络申报与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络申报和受理的时间为2013年6月1日上午8时至7月31日下午6时,各计划归口管理处室受理纸质材料的时间为2013年8月1日上午8时至8月15日下午6时。

  十三、 其它详细要求参见附件中各类科技计划申报指南。

  请各组织部门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和精神,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

1、2014年度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申报指南(自然基金和青年基金)

2、2014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农业部分)申报指南

3、2014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工业部分)及火炬计划申报指南

4、2014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发展计划(社会发展部分)申报指南

5、2014年度山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申报指南

6、2014年度山西省星火计划申报指南

7、2014年度山西省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申报指南

8、2014年度山西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申报指南

9、2014年度山西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申报指南

10、2014年度山西省科技创新计划申报指南

 

 

                                                        

 山西省科技厅
201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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