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质监局关于印发《2014年度工业类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16    浏览次数:2

省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部署,充分发挥技术标准对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完善广东先进标准体系,现将《2014年度工业类地方标准项目立项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指南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组织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黄怀,020-38835919

  广东省质监局

  2014年4月1日

 

  2014年度工业类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指南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重要部署,围绕服务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以推动提升优势传统制造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促进节能减排、保障改善民生为重点,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先进标准体系。

  二、立项重点

  (一)涉及我省工业重要产业的各类技术标准,包括以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的装备制造、汽车、钢铁、船舶制造和工业产品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运、使用等过程中与安全和环境相关的标准项目。

  (二)涉及新兴产业以及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领域的标准项目。

  (三)涉及轻工、家电、家具、五金、服装、陶瓷和建材等优势传统产业领域的标准项目。

  (四)涉及智能社区、数字家庭、城市建设、交通运输、信息网络、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个体防护等领域的标准项目。

  (五)等同或修改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对报送的项目要从立项的科学性、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确保申报项目实施的有效性。

  (二)各申报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以科研成果和实践为基础,鼓励将自主创新成果或专利技术转化为标准,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标准。

  (三)各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应落实经费保障。

  (四)申报高端新型电子信息、LED照明、电动汽车、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和高端装备制造等标准项目的单位分别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项目承担单位(附件1,下简称承担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由承担单位初审后上报省质监局标准化处。

  (五)标准申报项目有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附件2,下简称技术委员会)归口的,申报材料应提交技术委员会,经其秘书处初审后上报省质监局标准化处。

  (六)标准申报项目出现承担单位与技术委员会相交叉的,向承担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七)申报材料。

  1.《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任务书》(附件3,下简称《任务书》),项目申报负责单位应做好标准查新,所有参与单位需在《任务书》上加盖公章。

  2.《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表》(附件4,下简称《建议表》)。

  3. 标准草案。详细列出标准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修订标准,需说明拟修订的内容。

  (八)属(四)、(五)范围的标准申报项目,经各产业主管部门、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下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由申报单位向承担单位或技术委员会报送申报材料;其他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向各产业主管部门、所在地地级以上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申报材料;报送的申报材料包括《任务书》、《建议表》和标准草案纸质文本各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

  (九)各产业主管部门、所在地地级以上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推荐、汇总并填写《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5),连同《任务书》、《建议表》和标准草案纸质文本各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报送省质监局标准化处。省直单位申报项目没有技术委员会归口的,可直接向省质监局标准化处报送《任务书》、《建议表》和标准草案纸质文本各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4月30日、9月30日为项目批次申报截止日期。

  (十)各技术委员会对报送的申报项目要进行认真、严格的审查,汇总并填写初审意见、加盖技术委员会公章后分别于5月10日、10月10日前报送省质监局标准化处。承担单位根据整体项目推进情况及时向省质监局标准化处报送相关材料。

  报送省质监局标准化处书面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563号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邮政编码510220);联系人:彭兆红;电话:020-84230897;邮箱:gdsjbzc@126.com。

 

  附件:

  1.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项目承担单位信息列表

  2.工业类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列表

  3.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任务书

  4.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表

  5.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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