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粤府办〔2010〕56号)和国家18部委《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对列入2006-2013年国家和省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但未按要求彻底拆除落后产能设备的企业进行督查,并组织对已整改企业(涉及水泥、造纸、印染等工业行业)进行了现场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请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
公示时间:2014年4月21日-2014年4月28日。
受理单位: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产业发展处。
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联系人:符洁莹,陈文杏。
邮政编码:510030。
电话:020-83133280,传真:020-83133324。
附件: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整改验收结果公示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