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第三批广东省循环经济工业园组织申报工作的函

发布日期:2014-04-24    浏览次数:1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我省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4〕72号),进一步推动我省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工作的开展,根据《广东省循环经济工业园认定管理办法》(粤经信节能〔2010〕897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定于近期开展第三批广东省循环经济工业园组织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请各地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广东省循环经济工业园申报工作,按照《办法》要求,积极推荐符合相关条件的工业园申报广东省循环经济工业园。

  二、符合《办法》要求的工业园,根据《办法》有关申报与认定的规定,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向我委提出书面申请。

  三、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并附电子版)请于5月23日前报送我委(节能与循环经济处)。

  四、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经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并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公布第三批广东省循环经济工业园名单,并授予“广东省循环经济工业园”证书及牌匾。

  五、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径向我委反映。联系人:郑威,联系电话:020-83133412,传真:020-83133335,电子邮箱:zhengwei@gdei.gov.cn。

  

  附件:广东省循环经济工业园申报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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