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挥省市两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优势,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载体,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省政府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4〕30号)关于实施智能制造工程的工作要求,现启动2014年省市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广东省智能制造示范基地)申报和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今年申报产业领域限高端装备制造领域中的智能制造产业,产业具体范围可参考《广东省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培育建设实施方案》(附件1)。
二、申报类型
示范基地主要以产业集聚和产业园区为主要形态,智能装备和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及智能制造系统集成与应用服务等企业较为集中,初步形成从数控机床到智能机器人,从硬件、软件到信息技术集成服务的智能制造产业链,并在相关行业开展智能化改造、设备换人、智能技术应用等智能制造装备和系统的示范应用推广。
三、申报条件
符合《广东省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培育建设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入选条件,并能够提供有关的产业规划、政策措施等证明材料说明在培育期满后能够达到方案中要求的基地培育建设目标。
四、申报材料
(一)材料内容
1.省市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广东省智能制造示范基地)申请报告;
2.省市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广东省智能制造示范基地)申报表;
3.产业基地总体发展规划;
4.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未来2-3年);
5.能够证明申报所在地政府将智能制造列为重点发展的产业,出台相关支持基地建设和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等文件;
6.相关辅助材料及其他需要详细说明的事项。
(二)材料报送
1.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各地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培育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上办事窗口,进入“新兴产业”栏目中选择“省市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事项,点击“在线申办”,填写相应申报资料并上传相关附件。网上办事窗口网址:http://61.144.19.68/module-operation!executeOperation?operation=ToPage&pageCode=toLobby
2.由于省市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申报认定属于批量认定事项,根据行政审批的要求并结合网上办事窗口操作流程,各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随时在网上办事窗口填写资料,每次填写完后点击“暂存”键将资料保存。正式提交前,请认真检查核对填报内容。经查完整无误后,正式提交时间限5月22-23日两天(不得提前,亦不延后),在此期间点击“提交审核”键提交申报资料。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2。
3.各地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需根据《广东省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培育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制作一式2份纸质申报材料。材料需按顺序排列,加装封面和目录后分别装订成册。材料采用标准A4纸张规格,双面印刷,左边装订。纸质材料需于5月23日前报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
4.申报基地所在地级(区)人民政府需同时提交省市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广东省智能制造示范基地)推荐函(与纸质材料同时提交)。
五、网上审核和评审
我委对各地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网上审核,同时对比纸质资料,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资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对符合条件的资料开展专家评审,必要时开展现场考察,最终确定基地名单。
六、其他
省市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广东省智能制造示范基地)是根据省政府工作要求,在省市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框架下开展的基地培育建设工作。请各地(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培育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明确申报基地的范围、条件、建设目标,建立科学的基地管理机制,并根据网上办事大厅的要求开展本次申报工作。由于是首次通过网上申报,若在申报过程中有问题或意见建议,请迳向我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提出。
附件:1.广东省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培育建设实施方案
2.省市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广东省智能制造示范基地)网上申报情况说明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4年4月23日
(联系人:樊丽雅,联系电话:020-83135876,传真:020-83133384,电子邮箱:sjxwcxc@163.com)
附件下载:粤经信创新函〔2014〕618号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