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粤府办〔2010〕56号)和国家18部委《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对列入2006-2013年国家和本省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原未按要求彻底拆除落后产能设备的企业进行验收,现将验收结果(第二批)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
公示时间:2014年5月6日-2014年5月12日
受理单位: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产业发展处
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联系人:符洁莹,陈文杏
邮政编码:510030
电话:020-83133280,传真:020-83133324
附件: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整改验收结果公示表(第二批)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