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要求,为做好201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单位要求
具有独立的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已运行2年以上;具有明确的服务方向,持续性开展公共技术服务;具有开放的服务模式,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服务对象群体,较好的服务基础、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效;具有不少于10人的专职服务团队,大学以上学历的从业人员占全体人员的6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开展的公共技术服务收入须占营业总收入的60%以上。
二、申请项目要求
持续性开展以下三类服务之一并具备相应条件:
1、创新资源共享服务(包括试验、检测、装备及设施共享服务;软件共享服务;专业技术数据共享服务):上年度为不低于30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共享服务,服务场地在500㎡以上,设备种类不低于30种。
2、专业技术服务(包括为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产业升级、产品及工艺设计、技术标准设立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撑和相关服务;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开展专业技术咨询及培训):具有不低于3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明确服务对象;上年度用于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运营费用不低于100万元;上年度为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产业升级、工艺改进等行为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成功案例不少于6项。
3、技术转移(含国际技术转移)服务(包括技术经纪与技术(产权)交易服务;根据企业技术需求提供的技术供需对接服务;与技术转移相关联的技术集成及国际技术转移服务):上年度促成技术转移成交金额在500万元以上,且上年度成功促成技术转移项目案例不少于3项。
三、申报要求和截止时间
请各符合申报要求的服务机构认真填写《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基本条件初审表》(见附件1),于2013年5月13日上午12点前,将初审表纸件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报送省科技厅高新处404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 联系方式
028-86717385、86715358
附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基本条件初审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