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可享受的房产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3-12-24    浏览次数:4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0号)文件,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园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延长国家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11]59号)文件规定,2010年12月31日到期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执行至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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