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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渝东南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科技支撑示范工程"集成实施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14    浏览次数:1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进一步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切实发挥科技在推动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产业结构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市科委启动了重庆市"121"科技支撑示范工程--"渝东南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科技支撑示范工程"。在前期需求结合评审、技术路径论证、技术综合方遴选的基础上,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渝东南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科技支撑示范工程"的集成实施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庆市"121"科技支撑示范工程简介

  重庆市"121"科技支撑示范工程是"区县、产业和民生、创新能力"科技支撑示范工程的简称,是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多元化投入、集成示范和瞄准产业化应用的重大科技支撑示范工程。示范工程采取需求结合评审、总体方案制定、项目招投标"三步走"的立项程序,项目组织方、技术综合方、集成实施方"三方"协同创新的管理机制,市、部门、区(县)、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多方联动的资源整合模式,面、线、点相结合的框架设计,总额控制、动态预算的经费管理模式。

  二、示范工程总体目标

  围绕重庆市渝东南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着眼黔江及周边地区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创新科技管理的机制体制,整合各级各类科技资源,建设创新服务平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展猕猴桃、生物医药、食品加工、烟草等区域特色主导产业的先进适用技术攻关与集成示范,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开展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承担黔江及周边地区产业科技发展规划、联合研发、技术推广、成果转化、企业决策咨询、科技企业孵化和科技情报信息服务等工作,推动黔江及周边地区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示范工程完成后,全面建成渝东南产业技术研究院,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10家以上,服务中小微企业200家以上,支撑3-5个产业集群发展,实现年新增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年直接受益群众10万人以上。

  三、集成实施方遴选条件

  (一)在重庆市黔江区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二)主营业务为科技服务领域,示范工程实施内容是本单位的核心发展战略,有足够的投入能力和明确的投入计划,能够保证示范工程所需资金按时足额落实。

  (三)具备科技服务类平台资质。

  (四)具有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的丰富经验和成功案例,具备技术集成、示范和产业化推广的条件和手段,有保证组建示范工程组织实施的管理团队。

  (五)无影响示范工程实施的不良纪录,自愿出任示范工程集成实施方并向项目组织方出具相关的会议纪要和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接受重庆市"121"科技支撑示范工程相关管理办法的各项条款。

  四、报送材料

  (一)"重庆市'121'科技支撑示范工程集成实施方申报表"(见附件)。

  (二)对照拟出任示范工程集成实施方遴选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即可,原件备查)。

  五、有关要求

  (一)报送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目录、申报表、附件(按遴选条件先后列序)的先后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五份于2013年5月24日前报市科委创新发展办公室,同时将"重庆市'121'科技支撑示范工程集成实施方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fgc121@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材料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三)每个单位只能出任一个示范工程的集成实施方。

  

  联系方式:

  管 文(重庆市科委创新办)电话:67513907

  余林林(重庆市科委创新办)电话:67511393

  彭星铜(黔江区科委工业科)电话:79227287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1015室

  邮政编码:401147

  

  附件:

  重庆市'121'科技支撑示范工程集成实施方申报表

  2013年5月13日

  附件1:重庆市‘121’科技支撑示范工程集成实施方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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