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要求,现将H7N9禽流感家禽养殖加工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公示如下(附后)。公示期自6月3日至6月9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农业厅联系人:毛朝晖,电话:020-37288217 省财政厅联系人:方 亮,电话:020-83170126
附件:H7N9禽流感家禽养殖加工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资金安排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