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我省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4〕72号),根据《省市共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开展了第四批省市共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的申报认定工作,经专家评审,初步认定新塘环保工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等8个单位为第四批省市共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与循环经济处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
附件:第四批省市共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名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4年6月4日
(联系人:郑威,联系电话:020-83133412,传真电话:020-83133335)
附件
第四批省市共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名单
序号 |
地市 |
产业基地名称 |
1 |
广州 |
新塘环保工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基地 |
2 |
广州 |
广州市万绿达循环经济产业基地 |
3 |
广州 |
广州从化明珠工业园 |
4 |
河源 |
深圳南山(龙川)产业转移工业园 |
5 |
江门 |
崖门定点电镀循环经济产业基地 |
6 |
湛江 |
湛江粤西再生资源产业基地 |
7 |
揭阳 |
中德金属生态城 |
8 |
揭阳 |
广东省揭阳市蓝城区工业园区 |